2005年4月22日 星期五

夢7

嘿!今天睡到自然醒,中午十二點多,起來後上個小號,回到房間,打開電腦,全都忘了。

反正也是什麼了不起或多重要的夢。可能超過五分鐘了,忘了就忘了唄。倒是這麼每天設法記丫記的,是不是犯了blog十大誡之一:為blog而blog呢?算強迫症嗎?

沒那麼嚴重啦。記夢也是為了好玩多了解自己而已。咱家又不姓佛,不會搞得亂七八糟的。也算是為fun而blog吧

話說,blogspot沒辦法提供一個什麼好方法讓只想看中文blog的,一站一站去逛大街嗎?

那個nextblog 和 nextblogspot都沒差,都不是我想要的,最新十分鐘列表一天當晚空檔,搞得我只好用 "blogspot.com"當關鍵字去google繁體中文網站。哇咧到底誰是電腦?誰是User?

已開放的,用個語言分類,或者熱門列表是會怎樣嗎?

凸完#

沒有留言: